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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2021年度博士后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2021-03-09 保护视力色: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2006年经中编办批准设立的人民银行直属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规章,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和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于2010年8月成立的科研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服务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事业为宗旨,鼓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致力于探索研究征信理论与实务、征信信息技术等领域,努力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事业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工作站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021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具有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计算机、法律等专业知识背景,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4.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流畅的英语阅读和交流水平;


5.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6.具备相关研究方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研究方向


1.征信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2.金融科技在征信领域的应用研究;


3.大数据挖掘前沿技术在征信评分模型构建中的应用研究;


4.信息安全技术研究;


5.动产融资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三、申请材料


1.博士后报名表;


2.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


3.博士后研究计划书(请根据上列研究方向确定具体选题和研究切入点,格式不限,至少应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研究创新之处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的博士学位认定证明;


5.博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及目录、三篇学术代表作;


6.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请在2021年5月8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邮寄至我站,并将《博士后报名表》、《博士后研究计划书》的电子版发至zxzxxc@pbc.gov.cn。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我站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重在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面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待遇: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社保、落户等按照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8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邮编100031)


联系电话:(010)57373168


附件: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博士后报名表.doc

    2.专家推荐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