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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规章,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发展规划。

(二)承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运行工作。

(四)负责制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

(五)负责与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六)负责制订本单位征信替代数据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及相关实施工作。

(七)负责汇总和分析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八)依法向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及其创新产品服务应用,依法向信息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九)为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依法向国家机构提供征信信息查询等服务。

(十一)依法核查和处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运行中的异议。

(十二)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业务培训、品牌建设、服务推广和对外合作。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